1912萬元行賄案情披露 東風"反腐"漸入司法流程
隨著一年多的醞釀,東風的腐敗案件開始逐漸進入司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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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商人郭金華及名下三家公司因涉嫌"單位行賄罪",案件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根據案情,郭金華涉嫌向原東風日產乘用車公司副總經理任勇行賄1912余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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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在審理庭間,郭金華對所控罪名當庭認罪。然而,截至6月7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并未對案件給予公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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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工商系統(tǒng)查詢可以看到,郭金華名下共有四家公司,分別為注冊地在廣州花都的廣州風神汽車產業(yè)基地開發(fā)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風神開發(fā))、廣州風神汽車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風神投資)、廣州風神汽車產業(yè)基地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風神置業(yè)),以及注冊地在海 口的海南易斯特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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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此次涉案企業(yè)為風神開發(fā)、風神投資和易斯特。截至目前,郭金華仍是這幾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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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相關工商局信息顯示,風神置業(yè)注冊資本為1億元,是郭金華名下最大的一家公司。風神置業(yè)由風神開發(fā)和風神投資按照6:4的比例控股,而這兩家公司,也都由郭金華間接通過易斯特持股。其中,自然人股東郭金華在易斯特持有約86%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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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金華在廣州花都的成功,與東風日產的"關照"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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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日產的員工宿舍、家屬樓,很多都是'風神集團'投資和管理的。"東風日產的一位員工說,"后來風神還投資了高爾夫球場、酒店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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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員工表示,東風日產是廣州市花都區(qū)"體量"最大的公司,直接或間接給花都區(qū)貢獻了大量稅收。因此"搞定"東風日產 ,成為了郭金華在花都成功的秘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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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新網6月3日報道,郭金華旗下公司業(yè)務范圍涵蓋汽車銷售、維修、物流、房地產開發(fā)、高爾夫運營、物業(yè)管理、餐飲等。至2007年,"風神集團"的總資產就超過了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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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任勇從易斯特獲得的所有收益,均被檢方認定為受賄。檢方指控稱,易斯特、風神投資、風神開發(fā)三家公司由郭金華請托任勇提供幫助,共計向任勇賄送人民幣19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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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在郭金華案件的審理當中,任勇的供述被作為證據呈上。而隨著郭金華案件審理告一段落,包括任勇在內的東風日產9名高管夫人通過易斯特參股4S店,并隨后以100%的溢價推出等細節(jié)相繼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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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腐敗形式,也是東風公司相關反腐過程中,最重要的源頭之一。根據去年4月東風公司發(fā)布的《關于專項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披露,28人存在親屬在其管轄范圍內經商辦企業(yè)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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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中紀委宣布任勇涉嫌"違紀、違法",被帶走調查,成為東風反腐過程中較早被調查的高管,也是東風反腐過程中,少數被通報"違法"的高管之一。而隨著郭金華案件審理的告一段落,東風相關的反腐案件被認為已逐漸進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