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豹XF變速箱故障維修多次不見效果
- 投訴編號:TX42855
- 投訴時間:2016-07-26
- 投訴類型:變速箱, 服務
- 投訴品牌:捷豹
- 投訴企業(yè):捷豹
- 投訴車型:捷豹XF
投訴內容
捷豹XF,51天3次變速箱故障修不好,法庭上抵賴維修不算故障
“捷豹”法庭上抵賴維修也不算故障--無賴車企,要車毀人亡才認? ——痛訴最無恥最老賴的“捷豹”、“中汽南方”與“長久世達”—— “51天”連續(xù)3次變速箱故障,捷豹與4S一起撒謊推卸不承認,說沒發(fā)生過故障?。?! 見原貼:http://club.autohome.com.cn/bbs/thread-c-4083-51683300-1.html 1、質保期內的英國原裝進口捷豹XF,51天內連續(xù)三次變速箱故障! 2、捷豹及關聯(lián)4S店,在法庭上竟然毫無廉恥地陳述“車輛未有發(fā)生任何故障,維修單是車主陳述故障,儀表盤顯示故障亦并非故障”! 3、第二次維修,4S店在維修中更換了價格數(shù)萬元的變速箱模塊,卻在法庭上公然撒謊陳述是“車輛沒故障,是車主要求換,剛好4S店利用廠家的優(yōu)惠政策才免費給換的”! 4、第一次故障時,本人親自打捷豹客服電話由其安排道路救援,捷豹公司竟敢無視事實,狡辯稱“并非變速箱故障導致道路救援,是車主發(fā)生刮碰”! 5、捷豹這種無良企業(yè)欺壓消費者!拒不肯提供客服電話錄音承認他們也因連續(xù)故障道歉以及道路救援原因,是不是只有當本人駕駛這種劣等企業(yè)生產(chǎn)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變速箱故障喪失動力導致車毀人亡才算故障! 無恥!無恥!無恥!無論本案判決如何,本人堅決通過各種途徑,揭露捷豹這種企業(yè)的無良嘴臉!試想!如果你的車發(fā)生多次故障,到頭來廠家跟4S卻狡辯不是故障!廣大車主的權益如何保障! 同時:同求各種投訴渠道?。。”景敢呀?jīng)通過法院起訴,同時本人堅持通過任何途徑投訴、舉報!堅決讓這種無良企業(yè)在中國尊重人權尊重法律尊重財產(chǎn)權! 事實陳述: 本人于2013年4月21日以人民幣535000元整(其中包括車輛含稅價人民幣450000元整及車輛購置稅等費用)向中山市長久世達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中山捷豹4S店,下稱“長久世達”)購買捷豹XF型號小型轎車一輛(2013年出產(chǎn),英國原裝進口),“質量保證期”為行駛里程達10萬公里或滿3年(以先到者為準)。 2013年6月,本人提車。 2015年8月,車輛在正常駕駛的行駛狀態(tài)下,頻繁出現(xiàn)“加/減速變換檔位時車輛明顯頓挫現(xiàn)象”(以下簡稱“換擋頓挫”)及換擋桿/電子手剎異常發(fā)熱等狀況。8月29日,本人將車輛交付長久世達對上述異常狀況進行檢測及例行保養(yǎng)。8月30日,長久世達售后服務人員黃坤冠(現(xiàn)已離職)通知車輛例行保養(yǎng)及故障檢測完畢,其表示“換擋桿/電子手剎異常發(fā)熱”是電路板正常的現(xiàn)象不屬于故障范圍。關于“換擋頓挫”是系統(tǒng)軟件問題,已經(jīng)通過升級系統(tǒng)軟件解決并經(jīng)由他們工程師試車正常。隨即,本人進行試車發(fā)現(xiàn)“換擋頓挫”仍然明顯存在,長久世達一名自稱技術工程師的工作人員向本人表示稱是變速箱工作原理問題,屬于正?,F(xiàn)象,不屬于故障。 2015年11月4日,車輛在正常駕駛的行駛狀態(tài)下行至廣州市天河區(qū)二沙島接入廣州大橋的匝道時,在出口處突發(fā)急頓挫、車輛動力喪失現(xiàn)象。車輛儀表盤顯示“變速箱故障”及“發(fā)動機故障”警示圖標。由于車輛恰行駛至匝道與橋梁連接出口處,幾乎釀成車輛追尾事故,對本人及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極其嚴重的危害!本人隨即撥打捷豹客服400-820-8955進行投訴,經(jīng)捷豹客服協(xié)調,車輛經(jīng)道路救援拖運至廣東中汽南方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廣州捷豹4S店之一,下稱“中汽南方”)處進行維修。車輛在維修期間,經(jīng)中汽南方售后服務人員賴沛榮告知,經(jīng)工程師對車輛進行檢測,認為本次故障并非變速箱主體故障而是線路問題,經(jīng)重新調試、布置變速箱線束,目前故障已排除。車輛重復調試檢測一周后,賴沛榮向本人表示故障基本確認排除,但如車輛再次出現(xiàn)同樣故障,則存在是變速箱模塊故障的可能性。中汽南方在未能完全排除車輛故障隱患的前提下,將車輛重新交付本人使用。 2015年11月24日,車輛正常點火啟動,儀表盤再次出現(xiàn)“變速箱故障”“發(fā)動機故障”警示圖標。本人致電中汽南方售后服務人員賴沛榮,其稱存在變速箱模塊故障的可能,建議交回車輛進行檢測維修。11月28日,車輛再次交付中汽南方進行檢修。直至12月11日,中汽南方對車輛變速箱模塊進行更換(據(jù)賬單編號為02004657的《零件和工時》清單顯示,中汽南方對車輛進行了“閥體總成-更新”、添加“變速箱油”等工序)并持續(xù)試車檢車近兩周后,車輛重新交付本人使用。12月12日,車輛在正常駕駛的狀態(tài)下仍然出現(xiàn)“換擋頓挫”現(xiàn)象,中汽南方售后服務人員賴沛榮表示變速箱模塊在更換后有車輛適應值的過程,要持續(xù)駕駛使其適應。 2015年12月19日,車輛正常點火啟動,再次出現(xiàn)“發(fā)動機故障”警示圖標。 2015年12月20日,車輛在正常駕駛的行駛狀態(tài)下行于廣州市海珠區(qū)東曉南路段紅綠燈路口位置,再次突發(fā)急頓挫、車輛動力喪失、儀表盤顯示“變速箱故障”及“發(fā)動機故障”警示圖標。次日,車輛再次交付中汽南方進行第三次檢測維修。12月24日,中汽南方售后服務人員賴沛榮反饋此次故障原因是“更換變速箱模塊后,刷新的變速箱模塊軟件與變速箱不兼容”,當日已經(jīng)更新軟件排除故障,并轉達其工程師稱次日下午即可試完車把車輛交付給本人,本人可安排時間次日下午取車。次日(12月25日),中汽南方售后服務人員賴沛榮來電告知工程師在調試車輛過程中,車輛再次出現(xiàn)錯誤碼提示,車輛暫無法交付。 此期間,本人要求捷豹公司客服及中汽南方提供代步車,捷豹公司客服人員明確表示由于本人車輛購置于2013年6月,《汽車三包規(guī)定》尚未實施,無權要求提供代步車。 由于車輛接連多次發(fā)生的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并且?guī)缀鯇Ρ救素敭a(chǎn)生命造成不可逆轉的嚴重侵害,原告基于安全考慮已經(jīng)無法繼續(xù)正常使用本案車輛,車輛自2015年12月21日起至今留置于中汽南方處。 2015年12月29日,本人向捷豹公司、長久世達、中汽南方同時發(fā)出律師函,要求出具車輛故障說明并賠償車輛折舊計算后的購車款及賠償本人因此造成的其他財產(chǎn)損失,本人退回車輛。2015年1月7日長久世達售后服務部總監(jiān)陳楊云邀約本人洽談,但洽談過程卻是長久世達主張以二手轉讓價私下回購車輛。 捷豹公司、長久世達、中汽南方在處理本人本車時間上的態(tài)度與行徑,不僅嚴重違背企業(yè)信用、漠視消費者人身安全,甚至是無恥抵賴。 1、關于知情權問題,對于車輛故障狀況,本人于2015年12月24日、25日分別先后通過致電中汽南方售后服務人員賴沛榮及捷豹公司官方客服電話,要求其出具關于車輛自本人提出駕駛異常之日起至車輛目前最后一次(2015年12月21日)交付中汽南方進行檢測維修期間,中汽南方對車輛的故障診斷、修理措施等檢修內容的書面說明,均被明確拒絕,表示無法出具。這三家公司的行為不僅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第二十條第二款“經(jīng)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的規(guī)定,甚至存在隱瞞故障真實成因以及無法排除故障隱患的技術缺陷的可能性,不僅嚴重損害原告的知情權、財產(chǎn)權,甚至是罔顧原告的人身安全以及道路交通安全。 2、關于本案車輛質量問題。自2015年11月4日至12月25日期間短短51日內,車輛基于“變速箱”及“發(fā)動機”的故障重復檢修3次。車輛在正常駕駛的行駛過程中,突發(fā)急頓挫以及車輛動力喪失,本人駕駛車輛行駛于公共道路上已經(jīng)無法控制車輛,幾乎引發(fā)嚴重“追尾”及匝道口側方撞擊的嚴重事故,嚴重危及本人及道路行駛其他參與者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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