繽越銷售專業(yè)性不足態(tài)度差交付時間長
- 投訴編號:TX312941
- 投訴時間:2025-07-30
- 投訴類型:服務(wù)
- 投訴品牌:吉利汽車
- 投訴企業(yè):吉利汽車
- 投訴車型:繽越
投訴內(nèi)容
7月13日中午到下午左右到吉首吉利吉月4S店看車,告楊銷售接待,看車試駕都很順利。談價時問了全款和分期的價格,全款9.1萬多,分期9.3萬多,多了所謂的貸款手續(xù)費GPS費。銷售打電話給經(jīng)理商量能不能給到這個優(yōu)惠,后來還讓我們自己打電話跟這個所謂的經(jīng)理談。(后來才知道當(dāng)時的這個經(jīng)理也只是4S店的銷售,消費者受到欺騙)。后來談優(yōu)惠到13600,不包括我個人的大客戶補(bǔ)貼,落地9W。開始銷售預(yù)估分期月供1500多,因此估算利息將近5千多,告訴我還6個月能提前還款,這個不要緊的。正式申請貸款時,月供是1603,當(dāng)時我看了,但當(dāng)時沒有去計算總利息是多少,因為沒有意識到月供多了利息也多了,銷售當(dāng)時也沒有明確告知我總利息、還款方式、以及還6個月后提前還款要支付剩下本金的5%的利息,沒有履行告知義務(wù)。離開店子后對貸款有疑問再次詢問銷售后才得知總利息、違約金。因此希望銷售能將貸款取消變?yōu)槿睿N售同意,但要我晚十幾天再曲提車才能給道我這個優(yōu)惠。 訴求1:對這種讓同事冒充經(jīng)理來談價的方式非常不適。 7月25號我去提車,高楊銷售提醒我早一點到,接待我的是他的同事向潮,我驗車后,付完剩下的尾款,向銷售幫我取消了貸款,當(dāng)我詢問他銷售合同是不是要重新簽訂,他說只需將上面的貸款改為全款就好,不需要重新簽訂。購車發(fā)票開具的裸車價是76000,若按之前談的裸車價是78000,我問銷售時他說扣除了2000的大客戶補(bǔ)貼在里面。當(dāng)天從早上8點半一直到下午1點多才弄完交車,交車時間非常漫長。我總共交了85700,若裸車價是76000,購置稅6725,上牌500,那我剩下的2475的費用不明,(保險費用我自己付的沒有轉(zhuǎn)到4S店)。因此向向潮銷售詢問費用明細(xì),他告訴是按當(dāng)時談話的價格,但當(dāng)時又不是和他談的價格,因此他表示不知情不知道。于是我問了高楊銷售,他說優(yōu)惠不變13600+2000(大客戶),但至今具體的費用明細(xì),仍不得知,向潮銷售也未給我修改后車的銷售合同。 訴求2:我需要知曉我的費用明細(xì)并給我開具發(fā)票,有不合理的將不合理收費的部分退還。同時將我的那份購車銷售合同給我。 提車走那天,銷售說哪天都可以上牌只需要提前講一聲就好,于是我7月27日跟向潮銷售說我想7月28日上牌,他告知我7月28日(星期一)人多,下午怕沒有號,讓我7月29日再去。因為我時間不方便只能28日去上牌,因此我提出我自己上牌要求退我上牌費時,銷售同意我7月28日去上牌,并提醒我早上9點到。7月28日,早上8點50左右到店,向潮銷售不在店子,他又委托的其他同事給我交購置稅給了我另一把車鑰匙,我從9點等到10點,依舊沒有人找我?guī)臀肄k理上牌,我是交了500的上牌費的。再次給向潮銷售打電話,他才打電話找人領(lǐng)我去上牌,但車子的照片以及資料袋沒有給我,又返回店子要,其他同事幫忙找來,當(dāng)時向潮銷售還是沒有到店。銷售收了我上牌費但沒有盡到包上牌的義務(wù),上牌資料都沒有給全我,還要我自己去找。 訴求3:銷售不專業(yè)、不靠譜、態(tài)度差、服務(wù)差,需要4S店一個合理的解釋。 訴求4:承諾的全車貼膜沒有及時兌現(xiàn),說有貼膜那邊打電話現(xiàn)在也一直沒有接到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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